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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OME兰金”商标异议案例

2010-08-15 21: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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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商标事务所代理法国兰金香水美容有限公司对深圳某公司初步审定并公告的“LANCOME兰金”商标(图一)提出异议。

    法国兰金香水美容有限公司认为,被异议人申请注册的“LANCOME兰金”商标完全抄袭本公司的“LNCOME”及玫瑰花图形商标(图二),有损公众利益和“LANCOME”商标的声誉。

    被异议人辩称,其申请注册的是中文文字“兰金”,且使用在皮包、手袋等产品上,与香水、美容产品完全不同。

 

 

    商标局认为,被异议人申请注册的“LANCOME兰金”商标,其文字部分“LANCOME”及玫瑰花图形极其显著,且其文字“LANCOME”的字型及玫瑰花的造型与异议人的“LANCOME”商标几乎一模一样。而异议人的企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