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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白金这里黎明静悄悄---:“脑白金”之争尘埃落定:商标归属北京巨人软件公司

2010-08-15 21: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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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脑白金这里黎明静悄悄副标题:“脑白金”之争尘埃落定:商标归属北京巨人软件公司
作者:张旋 立天净弘
时间:2001-3-29
来源:中国工商报
    脑白金,曾经在保健品市场上卷起层层波澜。在公众层面上,多家“脑白金”上阵开练,使得对“脑白金”的宣传一时间出现了诸如以新闻报道之名行广告之实、混淆保健品与药品界限、暗示产品有增强性功能作用、夸大宣传、缺乏真实性等怪现象,本报《时代广告》专刊曾以“稻草还是黄金”为题对其宣传的违法性进行过法律分析。
    在法律层面上,多家“脑白金”暗争“脑白金”商标,如今尘埃落定,披露如下,以飨读者。,
    静水微澜
    1996年12月2日,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脑白金”,但该商标与北京巨人电脑公司在先注册的“脑黄金”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而被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予以驳回。
    1998年3月13日,北京巨人软件公司申请注册“脑白金”商标,后被上海彩辉商贸有限公司、天津万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提出异议。
    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此异议的裁定意见为:目前市场上有多家保健品生产企业,在其生产的含褪黑素(又名松果体素,英文名为MELATONIN)的保健品上使用“脑白金”文字。根据卫生部1996年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根据卫生部同年发布的《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中的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等内容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迄今为止,只有珠海康奇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12日经卫生部批准在含褪黑素的保健食品上使用“脑白金”为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宇 [1997]第723号),其它使用“脑白金”为保健食品名称的厂家均未获得卫生部批准,而违反了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脑白金”是珠海康奇有限公司经卫生部批准使用的保健食品名称,而非某类商品的通用名称。
    1997年,珠海康奇有限公司、无锡市巨豹营销有限公司分别与《江阴日报》、江阴有线电视台签订广告合同宣传“脑白金”产品。其后,珠海康奇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对其“脑白金”产品进行了大规模的广告宣传,于1998年策划出版了《席卷全球脑白金》一书对“脑白金”进行宣传。该公司 1999年对“脑白金”的宣传投入达1600余万元。上述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珠海康奇有限公司及无锡市巨豹营销有限公司与被异议人北京巨人软件公司均为同一投资主体,北京巨人电脑公司与被异议人为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异议人均未提供证据表明在上述公司之外的企业在先使用“脑白金”为商品名称或商标以及曾大力宣传“脑白金”产品的情况。因此,被异议人于1998年3月13日申请注册的被异议商标“脑白金”属于其独创并首创使用的,“脑白金”所含的较高商誉为被异议人的努力而取得,被异议人的注册行为不存在恶意。同时,“脑白金”并不是褪黑素的医学名称,使用在“非医用营养液、非医用营养晶、非医用营养粉”等商品上的被异议商标“脑白金”没有直接表述商品的原料等特征。而且,“脑白金”作为商标并非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文字。故被异议商标“脑白金”的申请注册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9条规定,商标局裁定: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第1387594号“脑白金”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风起云涌
    上海彩辉商贸有限公司、天津万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议人)等4家企业,对商标局纩脑白金”商标异议裁定书》[(2000)商标异字第1657号]不服,申请复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22条规定,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受理。北京巨人软件公司(以下简称被异议人)在规定期限内答辩到案。
    异议人申请复审主要理由:一、目前市场上不仅生产,而且中国足彩网的是在合法销售的进口褪黑素保健品上使用“脑白金”,异议人是美国天然健康资源有限公司的中国代理商,该公司1998年1月1日初次使用“脑白金”,1999年10月20日注册“脑白金”商标,早于被异议人申请注册时间,因此,“脑白金”产品及商标都是由美国引进的,并非被异议人独创,被异议人注册“脑白金”商标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的有关规定。二、注册“脑白金”商标与卫生部的批文是两个不同的审批范畴,且被异议人与珠海康奇有限公司完全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不应混为一谈。三、商标局异议裁定中所述的对“脑白金”的销售宣传中唯独没有被异议人,这充分说明被异议人有恶意抢注商标的企图。且在商标注册上不存在同一投资主体的说法。四、被异议商标与北京巨人电脑公司在先注册的“脑黄金”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五、珠海康奇有限公司的产品说明书说明,“脑白金”是褪黑素的通用医学名称,是“脑白金”的主要原料。总之,“脑白金”商标不是被异议人独创并首创使用的,被异议人既没有生产也没有销售“脑白金”商标的产品,更没有通过卫生部的批准,因此,被异议人有恶意抢注商标的企图,应不予被异议商标核准注册。
    被异议人答辩主要理由:一、“脑白金”是被异议人独创且首创,其构思、宣传“脑白金”的日期早于异议人提出的1998年1月1日。二、目前,只有被异议人的“脑白金”是依法核准登记的保健食品名称,异议人进口的所谓新生命“脑白金”至今还未获得卫生部的批准,侵犯了被异议人的合法权益。三、珠海康奇有限公司、无锡巨豹营销有限公司与被异议人均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却又均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出于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考虑,决定以被异议人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更何况在商标注册上也没有否认同一投资主体的说法。四、“脑黄金”商标的所有人北京巨人电脑公司与被异议人为同一投资主体,当时因准备将该公司撤销,所以在取得商标局的同意之下才以被异议人的名义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五、“脑白金”并非主要原料,也不是褪黑素的通用医学名称,将PINEALGLANDR的分泌物称为“脑白金”只是被异议人的一种宣传手段。六、异议人利用网上下载的一篇文章证明被异议人产品为假冒伪劣品,实属无理取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