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汕头市升平区港通商行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永得丽”和“美得丽”两文字商标,并于
保赐利取得了“永得丽”和“美得丽”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后,在环保建材涂料行业开始了“永得利”和“美得丽”牌油漆的生产和销售。在经营过程中,保赐利发现,立邦公司在我国上海、惠州、廊坊三地分别设立的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立邦涂料(广东)有限公司和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下合称三家公司为“立邦”)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永得丽”和“美得丽”两注册商标的裁定后,仍在在其生产、销售的内墙乳胶漆、外墙乳胶漆和封墙底漆产品上使用与保赐利公司所有的“永得丽”、及“美得丽”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其对外派发的宣传单张及公司网站中,多处以“永得丽”和“美得丽”作为其产品的商标进行宣传。保赐利进行艰难取证后,于
背 景
被告人所在的立时机构, 自 1963年开始即从日本本土出发向外发展立邦漆业务,至今仅在亚洲 10个主要国家就拥有工厂20家和 6000余名职员。立时集团从1992年起在中国大陆开始投资建厂,其先后成立了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立邦涂料(广东)有限公司、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等三家独资企业和苏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立邦涂料(重庆)化工有限公司等二家合资企业,并在全国22个大中城市设立了办事处销售立邦漆品牌的产品。在油漆行业,立邦漆是国际巨头,拥有较强的基础和较大的市场。2002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中认定“立邦”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广州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高科技领域的绿色环保精细化工产品制造与销售的港商独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共投资1亿港币,位于广州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2万平方米,配备世界领先水平的进口设备、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的严格认证,专业生产各类精细化工产品。旗下拥有FOX-D、BOTNY、PARLUX、 ATM、PiSCiS等品牌。但与立邦比起来,保赐利还只能说是一个正在飞速发展中的企业。
问题及反思:
按照以往的案件处理经验来看,本案并不复杂,商标权属、案件事实的认定都不会困难,本案的特殊性在于一个跨国公司在明知“永得丽”和“美得丽”两商标所
有权的情况下,没有获得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就使用国内一个中小企业的商标。那么本案能带给我们哪些问题和反思呢?
首先,立邦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公司,其管理方面特别是在商标管理中,应该也是达到国际水平的。 “立邦”商标在2002年的时候被我国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永得丽”和“美得丽”两商标被注册以后,立邦也提出过争议。可见立邦公司应该也是一个对知识产权非常了解和重视,而且谙熟我国法律,知道应该依法维护自己商标权益的国际公司。那么立邦公司为什么在明知“永得丽”和“美得丽”两商标所有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裁决,判定商标所有权应属汕头市升平区港通商行的情况下,没有得到合法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仍使用“永得丽”和“美得丽”两商标呢?而且,其依靠自己的强大的市场基础和财力等各方面资源推广这两个商标,让消费者都以为这两个商标就是属立邦所有。我们不禁要问:其目的何在?是自恃财大气粗就不把我们中国这些小企业放在眼里?还是他对我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不满?抑或是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对跨国公司就不起作用了?这些n题应该只有立邦才能回答。笔者曾就这些问题想与立邦(广州)有限公司的取得沟通,但是很遗憾地没有得到他们的回复。
其次,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我们国内的企业自身。当今的时代已经进入了品牌经济的时代。商标是市场的“准入证”,其重要性越来越得到大家的重视。但是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仍有很多企业认为商标注册后就没事了。注册商标需要变更的时候不知道要去变更,要续展的时候没有续展, 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宝贵资源。更有相当多的企业抱着“皇帝女不愁嫁”、 “好酒不怕巷子深”、“闷声发大财”的陈旧观念,不搞宣传,不做广告,不能正确运用商标广告战略把自己的产品推向市场,结果自己的产品在市场上总是打不开局面。一旦在商标管理中有所疏忽,给别人钻了空子,自己的“金娃娃”就给别人抱去了。假如保赐利公司加大了商标的推广力度,也许今天又会是另外一种局面,人们一听到“永得丽”和“美得丽”两商标的时候,马上就会想到: “哦,这是保赐利的。”在现实生活中,是否还有属于自己的商标却被别人使用着的情况,我们不得而知。保赐利一案正在提醒着我们:自己商标,你用好了吗?
第三、在以前的商标维权案件中,我们发现,商标侵权的规律一般是,小企业侵犯大企业的名牌商标权;国内企业侵犯国外企业的商标权,通过商标侵权来牟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因此在人们的意识当中的,有一种习惯性的思维模式:只有大企业、国外企业才会、才可以维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所以保赐利在调查取证的时候,不时会听到消费者说保赐利的“永得丽”和“美得丽”是假冒立邦品牌的声音,甚至保赐利在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时候,有部分工作人员质疑说:立邦假冒你们的品牌,不会吧?这些现象说明了这种惯性思维的普遍性。保赐利公司等一些小企业维护自身权力的时候,与人们的惯性思维冲突,因此遇到了前所未来的困难。
诚然,名牌、外企因为其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更容易被侵权,但是公正的天平不该因为企业实力的大小而倾斜,法律面前,每个人、每个企业都应该是平等的。保赐利的勇敢维权,可以说是国内中小企业诉国际跨国公司商标侵权第一案,结合前不久海信积极应对西门子在欧洲抢注等等国内企业维权事件,我们看到国内企业的商标意识正在一步一步的觉醒。对于走在前面吃螃蟹的人,我们应该给予支持、致以敬意,同时,也警醒我们,不要等到受到伤害的时候才来实施对自己的保护。当然,法律讲求的是证据,在事实面前,公平公正的法律会给保赐利公司和立邦公司之间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不论案件的结果怎么样,保赐利诉立邦假冒商标行为一案,在调查取证中的困难给我们大家带来的启示是:良好的市场环境需要大家的努力,不论企业大或小,品牌已经树立或者还在起步之中,都应该重视自身的商标权益、知识产权,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才能让公平和公正真正落实到企业经营实际之中,才能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才会有良性的市场经济。到人人重视知识产权,社会有一个依法维权的氛围的时候,下一个你受到侵害的时候,也许一切就容易多了。
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不论结果怎么样,对国内企业来说,也是上了一堂生动的商标课。
作者单位:广州伟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编辑日期:2005-2
来源:中华商标
作者:葛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