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西海昌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平谷县马坊镇西大街54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鸣,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良清,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润通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政府东侧。
法定代表人赵蕴行,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蕴中,男,汉族,
原告北京西海昌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海昌盛公司)与被告北京润通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通公司)不正当竞争及侵犯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西海昌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学鸣及其委托代理人徐良清、被告润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赵蕴中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西海昌盛公司诉称:2000年8月,原告经销的“欧陆地板”被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及北京室内装饰协会联合推荐为“十二佳原装进口强化木地板品牌”之一,并在其推荐公告上刊印了“欧陆地板”文字及图形。该文字及图形原告一直作为商品名称及商标使用。同年12月8日,被告为推销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