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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巢剑指中国酱油瓶

2010-08-15 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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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工商报
时间:2009.2.26
作者:商 综 

  本报讯 雀巢公司日前以自己的立体商标专用权遭到侵犯为由向广东部分酱油生产企业“开战”,欲阻止这些企业使用棕色方形酱油瓶包装。

  雀巢公司于去年10月向广东省开平市的2家酱油生产企业发出警告函,称雀巢公司在食用调味品上享有注册号为G640537号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这2家企业酱油产品的外包装与其商标近似,涉嫌侵权。此外,雀巢公司还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另外3家使用类似包装瓶的酱油生产企业。

  据了解,雀巢公司的酱油瓶立体商标已经沿用100多年。1995年,该商标在瑞士注册,并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申请在协定国延伸保护。

  中国在2007年初步审定该立体商标,并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注册局公告。公告期内无任何企业提出异议。其实在此之前,国内众多酱油厂早已采用棕色方形小瓶包装。对此,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认为,这起被业界认为是“国内立体商标争议第一案”的案例再次证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应当成为新形势下中国企业发展的战略核心。雀巢公司指控开平酱油企业侵犯其立体商标专用权事件,警示中国民族企业要牢固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智力成果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巨大作用。

  董正伟表示,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酱油企业可以依法申请撤销雀巢公司的立体注册商标。因此,针对雀巢公司的商标侵权指控,酱油企业应当积极应对,主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